著名瑞士籍儿童心理学家让•皮亚杰认为,个体从出生至儿童期结束,其认识发展要经过四个时期:
1、感知运动阶段:出生至两岁左右
2、前运算阶段:两岁左右至七岁左右
3、具体运算阶段:七岁左右至十一二岁
4、形成运算阶段:十一二岁以后
从中不难发现,钢琴教育启蒙阶段的儿童大多处于前运算阶段。这个阶段的儿童拥有符号和模仿能力以及直觉思维的能力。这个时期的儿童可以模仿成年人做一些事情,对于一件事情的表面现象能够作出一定反应,从一种特殊的情况推到另一种特殊情况,并将无关的事情说成有因果关系的事情,逻辑思维还没有出现。因此启蒙阶段的钢琴教学应主要以模仿、联想的手段进行。教学过程中,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参与性,模仿、联想的教学手段又要以做游戏的方式呈现,在游戏中让儿童体会到钢琴音乐之美。精神分析学派学者弗洛伊德认为,游戏提供儿童发泄在现实中被压抑的情感和途径,使心理得到补充。因此钢琴教师在教授启蒙阶段的琴童时,应以学生为前提,以钢琴音乐为媒介,情感体验为目的,辅以鼓励等手段,进行具有审美性、游戏性、综合性的钢琴音乐教育活动。
根据启蒙阶段儿童认识发展的必然规律,以及培养音乐能力的内在要求,我们将钢琴教育启蒙阶段的教学划分为三项内容,在实际教学过程中,这三项内容往往同时进行,不分先后。
NO.1 音乐欣赏
音乐的学习从聆听开始,聆听可以培养儿童的乐感和听觉能力。在进行音乐欣赏活动之初,教师应给儿童讲述一些故事,培养儿童的真实情感。在具备了真实的情感以后,儿童就可以欣赏音乐了。在启蒙教育的初期阶段,教师应帮助儿童学会聆听。比如,在欣赏钢琴曲时,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在黑板上画出旋律线,或者为一段音乐创编一个故事情节,一边听音乐一边讲故事,在故事的最后向儿童提出几个问题,这些问题大都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。当然,聆听的同时也可以学习丰富的乐理知识,经过训练的学生能听辨出大、小调色彩的不同,旋律的变化与发展,等等。如训练儿童对于大小调色彩的分辨时,可以告诉儿童,当听到明快的音乐(晴天)时向前走,当听到忧伤的音乐时向后退。通过做游戏的方式使儿童直观的认识大小调之间的不同,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理论基础上。作为教师,应想尽办法运用一系列手段增强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,让学生感受到音乐的美。大量的音乐欣赏活动可以帮助儿童养成聆听的习惯,对培养儿童的音乐感受力和音乐感知能力有很大帮助。
NO.2 韵律活动
大致对应音乐能力中的运动觉能力,也就是所谓的体态律动,而韵律活动恰恰是体态律动的互逆过程。德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奥尔夫曾经说过,音乐教育应开始于动作。对于儿童而言,韵律活动可以让儿童在游戏中学习音乐知识,参与、体验音乐内容。比如,学生在学习四四拍强弱规律的时候,教师可以告诉学生,强拍跺脚,次强拍拍腿,弱拍拍手,并加以示范。四四拍的连贯动作就是:跺脚—拍手—拍腿—拍手。当遇到四三拍的时候,学生就会主动的形成跺脚—拍手—拍手的连贯动作。这时候,为了提高学生的兴趣,教师可以改变游戏规则,告诉学生强拍双脚跳,弱拍单脚跳,同样,教师加以示范,带领学生做双脚—单脚—单脚的连贯动作。当然,还可以通过直观的动作来学习音符。英国的教师柯尔文发明了一套手势,称为柯尔文手势,为儿童学习音符、音阶提供了帮助。这套手势运用的是首调唱名法,给每一个自然音赋予一种手势,这样就出现了七种手势,通过手势的变化可以使儿童直观地感受到音与音之间的音程关系。事实证明,律动活动可以培养儿童良好的节奏感,对于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,也有不可言喻的功效。
NO.3 歌 唱
有人曾经说过,一切器乐都要向声乐靠拢。可见,歌唱之于器乐演奏是多么重要,歌唱是人类表达、交流思想感情的最自然的方式之一,这同样适用于儿童。要具备良好的歌唱能力首先需要具备良好的音乐感受力、音乐感知力、运动觉能力,然后将心中的音乐唱出来。实践证明,歌唱最能表达人的情感,将钢琴作品通过歌唱的方式呈现出来,更易于学生把握音乐作品。当然,歌唱并不是一味地遵循乐谱上的音符而唱,在学生熟悉了乐曲的旋律以后,可以试着让学生作旋律发展练习,以提高学生的音乐创造力。大量的积累音乐作品,可以使学生更好地把握、理解音乐。著名幼儿教育家蒙台梭利认为,3 到6 岁的幼儿,听觉神经系统还在发育成长中,因此并不适合做正统的音乐技巧训练,但是这并不耽误音乐启蒙教育的进行。以幼儿发育呈现出来的自然音乐节奏感为基础,辅之以相应的音乐播放、歌曲哼唱,可以有效地刺激孩子对音乐的感受力;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,教师要鼓励他们手舞足蹈、自编自唱,只要旋律歌词与肢体动作协调一致,那就应该得到教师的肯定。
无论怎样,所有的努力最终应为钢琴学习而服务,钢琴启蒙教师的重要任务,就是与学生共同提高音乐感受力,让学生从最简单的音乐线条中,体会到音符组合带来的音乐快乐并以钢琴去实现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