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的造型,即表现一个事物的立体形象,它不是直接的,而是间接的,充分运用了人的联觉、联想和想象才能得以实现。
造型是造型艺术的特长,如绘画、雕塑运用色彩、明暗、线条、透视等等在平面上或空间中构成一个静止不动的,可为视觉所感受(甚至用触觉所接触到)的具体形象。显然,作为必须通过运动来表现的艺术是不可能直接造型的。文学是采用以语言文字来描写的方式使人通过想象,建立起一个脑海中的形象。音乐则是通过声音的运动来间接造型,即运用了音乐所能造成的空间感和色彩感来造型。这里就有听觉和视谥的联觉或联感问题。
关于音乐所造成的空间感,在第二讲与第三讲都已经接触到了一些,这里不再介绍,只想侧重谈一下色彩感。
色彩与音色常是联系在一起的。人们听到某种音色,总会联想到某种色彩。例如颜色之中有所谓冷色与暖色(红、橙是暖色,兰与青是冷色),音乐也有冷色与暖色(法乐小号是暖的,长笛的高音与单簧管的中音是冷的等)。此外,纯色与浊色在音乐中也有类似的说法(如高音是纯净的,低音是混浊的)。有些人甚至可以说出每个乐器与某种颜色关联,尽管这种感受,未必都是一样的,但也说明音色与色彩具有一种密切的联系。(这里都要运用通感来感觉)
音色和色彩之所以经常被人们联系起来,其奥妙究竟在何处呢?
可能因为它们对人的神经中枢造成一种近似的综合感受,从而产生一种相近的情绪以至情感的反应。它是朦胧的,不确定的,但又有某种接近类型化的、典型化的效果。色彩与音色都是在表情达意上最有力量的手段之一。
在音乐中,通过对空间感以及色彩感的动态描绘,静止的形象得以充分表现出来,而这一切都带有情绪和情感,是以情绪和情感为其媒介或过渡的。
于是,宁静的早晨,在绘画中表现为空气的透明、纯静而又远近分明的层次感,表现为生物(包括人物)的安详形象;在音乐中就化为缓慢而安宁的节奏,优美的旋律,明朗的音包……音乐的听觉感受转化为视觉(以及整个感官)的联想,如果再加上标题的启示就使人们比较肯定地接受了音乐的“描绘”。在音乐中,一切“造型”,包括“描绘”,都是通过人对这现实的态度所表现出来的。
对于社会事件呢?应该说,音乐的表现手段就更为抽象一些了,但也是通过人们对它的抽象和情感态度表现出来的。
这里说说先是对人的描写和反映。
对于人,音乐中最常见的是表现其总的精神变化和性格特征,有时也会刻描其行为特点。举例来说,采用特定的民族音调来描写人。可以暗示他的民族;音乐速度的快慢可以借以形容人动作举止的灵敏与稳重,聪明与笨拙;平稳的音乐可以显示内心的和平;多变而起伏很大、充满谐和与不谐和的对比的音乐,说明人生活的处境不寻常或内心多蛮的矛盾冲突等。某段音乐就可代表人在特定时期内(也许是一生中)的遭遇等。这一切都是带有象征性的,联想式的。有那么一些依据,但又概括化了,音响化了。我们从音的运动状态中,从音乐给我们的情感启示中,我们往往间接地表现或认识的一个人,主要是认识他的精神生活和情感活动。
没有人会用音乐来描写人脸上有什么特征(有块黑痕或戴上眼镜),穿什么颜色和式样的衣服(但可能会描写他穿上盔甲后行动时发出的铿锵声),因为音乐不能用听觉代替视觉来直接造型,而只能间接地描写人的行为举止、感情态度和内心活动。这是其缺点,但又是其优点。因为音乐最能细腻地刻画人的内心活动。至于人的具体形象和神态,就留给听众去揣摸、想象吧。爵乐追求的是“神似”,而不是“形似”。前者是关键性的,后者是可有可无的。难道我们听《梁山伯与祝英台》时会要求识别他们的面貌和服装吗?需要知道的只是他们某种遭遇后的心情。音乐是以抒情为主的,而不是要求具体、实在的东西。《梁祝》中间出现的沉重而不谐和的音响,代表一种对爱情产生威胁的象征。你如果知道这个故事,可以理解祝员外强迫祝英台与马公子成婚,可以引申为封建礼教对爱情的破坏,更可以领会为命运对人的压力。
简而言之,从具体中抽象出来,通过听众的联想、想象还原成各自的从体,这片‘是音乐的特点。这就是音乐的意境,音乐的神韵。